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广西乡村风貌提升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建村镇〔2019〕23号)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开展“三清三拆”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住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的2019年第一批广西乡村风貌提升项目计划任务数(桂建村镇〔2019〕23号附件1),确定基本整治型村庄名单,于5月27日前将基本整治型村庄名单报至我局。
二、请浦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核对《2019年设施完善型村庄、精品示范型村庄名单》(桂建村镇〔2019〕23号附件2),并认真填写《2019年广西乡村风貌提升精品示范型村庄项目建设计划表》(桂建村镇〔2019〕23号附件3),于5月27日前报至我局。
三、各类项目完成期限为2019年12月31日。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自2019年5月份起,实行项目建设进度月报表制度。请各县(区)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跟踪管理,从2019年5月份起,每月23日前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送至我局。
四、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与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推动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联系人:钟兴熯,联系电话:2862002,电子邮箱:qzczk2011@163.com。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广西乡村风貌提升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建村镇〔2019〕23号)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