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开发办公室,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社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在全区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4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为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和奖励的权限自行开展嘉奖和记功奖励工作,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奖励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并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奖励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各县区推荐记大功人员、记大功集体名额各1个,市直各单位对照记大功的条件确定是否推荐个人、集体。于2020年11月10日前报市扶贫办。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大功奖励呈报表》(附件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大功奖励推荐理由表》(附件4)、《事业单位集体记大功奖励呈报表》(附件5)、《事业单位集体记大功奖励推荐理由表》(附件6)。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扶贫办。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扶贫办联系。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昦 0777-5987291

  2.市扶贫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静 0777-2835007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在全区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42号)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印发

 

桂人社发(2020)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