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现就做好2021年我市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2021年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钦州市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
(三)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或生源地贷款)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
(四)来自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
(五)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
(六)属于特困人员(孤儿)。
二、补贴标准
按上年度自治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次性发放。
三、补贴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自愿申请。2020年10月15日前,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按补贴申报类型(只需选择其中一项申报),向所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递交申请材料。
身患残疾:1.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下同);2.身份证复印件;3.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1.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经办银行出具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或生源地(就读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1.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家庭成员持有的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4.《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1.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有效的《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或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复印件。
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1.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或县级(城区)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证明(含起止日期)原件。
属于特困人员(孤儿):1.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或县级(城区)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特困人员(五保、城市三无)、孤儿待遇证明(含起止日期)原件。
上述材料中,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等材料,申请人需提供原件交学校查验。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发证机关或县级以上业务部门开具的相应证明。
未在毕业年度内申请、逾期未递交材料,或因本人原因导致补贴无法发放的,视同放弃申领资格。已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申请。
(二)学校初审、公示。毕业生所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2020年10月20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逾期未报送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1.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函(参考附件1)。
2.《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加盖骑缝章并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
3.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递交的申请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退回,由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保管3年)。
(三)复核拨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将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补贴一次性拨付至通过复核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经研究,为确保补贴拨付到位,银行卡开户行统一为中国工商银行。对未通过复核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填写《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表》反馈高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贴申报工作,逾期未递交材料,视同放弃。
(二)加强管理,严格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将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学生学籍档案。有关部门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联系电话。
联系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黄晓萍;联系电话:0777-5987280 ,电子邮箱:jyk2811582@126.com。
附件:
1.关于申请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函(学校填写)
2.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人填写)
3. 年 ( 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学校填写)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9日
附件1
关于申请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函
(学校填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工作要求,我们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核,并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进行了公示。经核, 年,我校(院)共有 人符合求职创业补贴条件,其中:身患残疾 人;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 人;贫困残疾人家庭 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人;特困人员(孤儿) 人。
现将有关材料(含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电子版)整理报送你局,请予审核拨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校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填写)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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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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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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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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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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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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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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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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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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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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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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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领取过 求职创业补贴 |
□是。领取时间: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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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类别 |
□身患残疾 □特困人员(孤儿)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编号: ) □贫困残疾人家庭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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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申请 材料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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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银行卡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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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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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
高校审核意见: 经办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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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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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人员类别”对应栏用“√”勾选。同时符合多项申领条件的,只需选择一项,并依所选条件递交相应材料; 2.银行卡开户行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高校统一。3.为便于信息辨认,除申请人、经办人须手写签名外,其余条目请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
附件3
年 (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学校填写)
学校名称: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补贴对象 类别 |
银行帐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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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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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银行账号开户行一样必须填写具体开户银行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印发
钦人社发〔2020〕212号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钦州市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