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激发全市商贸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引导全市商贸企业管理人员新时代新担当,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全市商务工作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现将开展评选2020年全市商务工作作出突出贡献个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
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定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扩大开放、担当实干、敢作敢为、善作善成,坚定不移推动全市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评选范围
在2020年度全市商务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人员中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人民,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纪律严明、风清气正,近5年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受到群众高度评价。
(三)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推动我市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增强我市商务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的。
(四)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有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推动商务经济社会发展,模范带头作用明显。
(五)在应对疫情防控等重大考验或者处置突发事件中挺身而出,面对困难危机敢于攻坚克难,勇于破解经济社会难题,对社会产生一定的正能量影响。
(六)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成绩突出,特别是在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做大做强批发零售业,拉动消费高位增长,推动我市外贸进出口逆势上扬,利用外资实现稳增长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评选名额
(一)2020年度钦州市外贸进出口突出贡献个人5名。
(二)2020年度钦州市实际利用外资突出贡献个人6名。
(三)2020年度钦州市批发零售突出贡献个人36名。
(四)2020年度钦州市电子商务突出贡献个人8名。
(详见附件)
五、评选程序
(一)企业推荐。由企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开展推荐工作,提出推荐人选,报市商务局人事教育科。推荐对象要提交简要事迹300字左右。
(二)集体讨论。由相应的业务科室对企业推荐对象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局人事教育科汇总,由局党组集体讨论确定通报表扬人选名单。
(四)通报表扬。以市商务局名义对2020年商务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六、评选要求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审核把关,坚持优中选优,做好评选工作。于2021年9月17日前将参评人选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市商务局人事教育科。联系人:王子怡,联系电话:0777-2865669。
附件:2020年度全市商务工作突出贡献的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 钦州市商务局关于对2020年度全市商务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名额分配表.xls
钦州市商务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