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经发局)、二轻联社:
  为促进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和创新,推动我市工艺美术行业健康发展,形成我市工艺美术国家级大师、省级大师、市级大师三级人才队伍,经钦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首届钦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要求
  市级工艺美术大师申报推荐工作由各县(区)工信局按照《钦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及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的要求组织实施。
  (一)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者须填写《钦州市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表》(简称《申报表》);
  2.申报者须提交有关业绩、成果、学历、职称、荣誉称号证明、已发表具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
  3.申报者本人设计并制作的有代表性的实物作品(简称申报作品)1件(套),作品经审核后退回。
  (二)审查
  各单位对申报者的《申报表》和有关书面材料、申报作品进行初审,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者及其申报作品、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2.申报作品确为本人创作确无剽窃;
  3.学历、职称、获奖作品、荣誉称号、社会职务等法定有效证明原件;
  4.其它重要材料。
  以上内容复核无误后,由相关单位在《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的各类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也应由各县(区)工信局审核并加盖印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同时各县(区)工信局将申报者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以上材料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所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立即取消个人的参评资格及单位的推荐资格。
  二、评审安排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办法》规定,设立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专家库,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当届评委会,对推荐的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评审意见,最后经评审领导小组开会讨论审定名单。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首届钦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积极组织相关企业、个人参展参评,指定专人负责本届钦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的具体组织工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做好推荐工作,确保首届钦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贾文园,联系电话:0777-3215234           
  电子邮箱:qznxtk@163.com
 
  钦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及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