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第三届市长质量奖推荐、申报、审核、筛选等有关工作,根据《钦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钦政规〔2019〕2号)要求,现就做好第三届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钦州市行政区域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经营3年以上;
(二)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消费、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等要求;
(三)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真贯彻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建立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推进机构,具备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质量效益突出;
(四)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钦州市同行业前茅,主导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指标达到区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企业或组织,社会贡献位居区内同行业前列;
(五)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并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对产业带动力大、特色优势突出、就业贡献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及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品牌或质量奖奖项的企业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六)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
(七)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已获得市长质量奖的需满5年。
二、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二)申报程序
1. 筛选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将申报材料报送本级质量强县(区)办(设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市主管部门。
市主管部门、各县(区)质强办分别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并按高标准严要求和好中选优的原则,对申报企业或组织进行筛选,并签署推荐意见。
2. 受理。市主管部门、各县(区)质强办将推荐企业或组织的申报材料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局)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或组织申报钦州市市长质量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19年钦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一式四份;
2. 简介一式四份。字数限在3000字左右,需描述组织构架及公司(含分、子公司)的主导产品,内容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编写;
3. 自我评价报告(3万字左右)一式四份。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编写;从采用的具体方法、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等方面入手,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
4. 相关证实性材料一份。提供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包括组织经营资格证书、近3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年报、近3年获得荣誉证书等;
5. 与以上材料完全一致的光盘4张(含组织全景及主要生产线照片3—5张的电子版);
6. 上述1、2、3项建议装订成册,并在每册侧面的侧脊上注明组织名称;第4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二)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合法和有效,申报企业或组织对提供不实材料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质强办要严格按时间安排,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要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坚持自愿申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企业或组织的质量。对安全、环保和质量安全存在较大风险的行业要严格把关。要对申报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严防中介组织和个人利用咨询、帮助整理材料等名义搭车收费。
(二)申报企业或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钦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钦政规〔2019〕2号)、《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等相关文件要求,精心安排、组织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钦州市市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申报书等可登陆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zwgk.qinzhou.gov.cn/auto2549/)进行查询和下载。
(二)各县区、各部门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在申报受理截止日期内报送申报材料。
(三)不详事项请与市质强办联系,联系人:黄文红、李菁,联系电话:3892598;电子邮箱:zlxs5988285@163.com;地址:钦州市钦北区富民路中段(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03室质量发展科)。
钦州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附件:钦质强办发〔2019〕7号关于做好第三届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PDF